在民事诉讼中,财产保全是当事人维护自身权益、确保判决能够顺利执行的关键手段。传统的保全担保方式,如提供等额现金、房产抵押或由担保公司出具保函,往往因门槛高、手续繁、成本大而成为当事人,尤其是经济能力有限的申请人难以逾越的“拦路虎”。针对这一司法实践中的痛点,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创新,主动引入并推广 诉讼保全保险 这一金融工具,有效破解了“担保难”问题,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、便捷、低成本的维权新路径,获得了律师界与当事人的广泛好评。
诉讼保全保险,是指由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向法院出具保函,为财产保全申请人的保全行为提供担保。如果因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,经法院判决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而申请人未予赔偿时,则由保险公司在保函载明的保额范围内进行赔付。
对于申请人而言,其无需冻结大额现金或提供实物抵押,仅需向保险公司支付一笔相对低廉的保费(通常为担保金额的千分之几),即可获得与担保要求等额的保险保函,从而满足法院的保全担保条件。这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资金占用压力。
邕宁法院敏锐地察觉到诉讼保全保险在司法实践中的巨大潜力,并采取了多项措施积极推动其应用:
作为长期奋战在一线的法律工作者,诉讼律师们对邕宁法院的这一举措感受尤为深刻。他们指出,诉讼保全保险为律师代理工作和当事人维权带来了切实利好:
邕宁法院积极引入诉讼保全保险,是司法便民利民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体现。它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,也提高了法院的办案效率,实现了当事人、法院、保险公司多方共赢的局面。
这一创新实践也启示我们,司法机关主动拥抱金融工具创新,能够有效破除传统诉讼程序中的壁垒。随着该机制的不断成熟和普及,有望与智慧法院建设相结合,实现保全担保申请的在线化、智能化处理,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,让司法为民的举措更加深入人心,让公平正义以更高效率、更低成本的方式得以实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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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2-24 11:52: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