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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诉源治理新机制化解保险纠纷——莱阳法院与国寿财险成立联合调解中心

以诉源治理新机制化解保险纠纷——莱阳法院与国寿财险成立联合调解中心

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风险意识提升,财产保险业务规模持续扩大,与之相关的合同、理赔等纠纷也呈现增多趋势。如何高效、公正地处理此类纠纷,减轻当事人诉累,节约司法资源,成为法院与保险行业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。在此背景下,山东省莱阳市人民法院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国寿财险”)携手合作,共同成立了“诉源治理联合调解中心”,旨在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“挺在前面”,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,构建保险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。

一、背景与动因:司法需求与行业发展的双重驱动

财产保险诉讼案件通常涉及专业性强、事实认定复杂、理赔标准不一等问题。传统诉讼模式周期长、成本高,不仅消耗大量司法资源,也给保险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带来困扰。对于法院而言,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;对于保险公司而言,诉讼案件积累影响公司声誉与运营效率;对于投保人而言,漫长的诉讼过程难以满足其快速获得理赔的实际需求。

因此,推动纠纷解决端口前移,建立专业、高效、便民的诉前调解机制,成为必然选择。莱阳法院与国寿财险的此次合作,正是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“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”的部署,积极探索“法院+行业”的专业化调解模式,力求实现纠纷的源头治理、多元化解。

二、机制与特色:专业融合与流程优化的创新实践

新成立的“诉源治理联合调解中心”设于国寿财险莱阳支公司内,由法院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官或特邀调解员进行指导,国寿财险则选派熟悉保险条款、理赔实务的法务人员或资深员工担任专职调解员。该中心主要具备以下特色:

  1. 专业性:调解员兼具法律知识与保险业务专长,能精准把握纠纷焦点,依据保险合同、相关法律及行业惯例提出公平合理的调解方案,尤其擅长处理车险、财产损失险、责任险等常见纠纷。
  2. 高效性:对于起诉到法院的适宜调解的保险纠纷,在立案前可引导至该中心进行调解。调解程序灵活、期限短,一旦达成协议,可快速申请司法确认,赋予强制执行力,避免了冗长的诉讼程序。
  3. 便民性:中心提供“一站式”纠纷解决服务,降低当事人的时间与经济成本。调解过程氛围相对缓和,有利于维护保险消费者与公司之间的长期关系。
  4. 预防性:通过分析调解中发现的共性问题,中心可向国寿财险反馈,促进其优化保险产品设计、规范销售流程、改进理赔服务,从而从源头上减少纠纷产生。

三、角色与展望:财产保险诉讼律师的新机遇与新担当

在这一新型治理模式下,财产保险诉讼律师的角色并非被削弱,而是迎来了转型与拓展的机遇。律师可以:

  • 担任调解员或专家顾问:凭借其精湛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,受聘为特邀调解员或提供专业咨询,助力调解的公正性与合法性。
  • 引导当事人理性选择:在代理案件初期,即可向客户(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投保人)分析诉讼与调解的利弊,积极引导其尝试非诉方式解决争端,成为纠纷多元化解决的推动者。
  • 参与规则制定与培训:协助法院和保险公司完善调解规则、梳理类案处理标准,并对调解员进行法律培训,提升整体调解的专业化水平。
  • 处理复杂疑难案件:对于确实无法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案件,以及涉及重大法律原则、复杂事实认定的案件,诉讼律师的专业代理仍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保障。

莱阳法院与国寿财险成立联合调解中心,是落实“诉源治理”理念的一次生动实践,为化解财产保险纠纷开辟了一条高效、和谐的新路径。它标志着纠纷解决模式从“以判为主”向“调判结合、以调为先”的深刻转变。期待这一模式能够不断完善,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,吸引更多保险机构参与,同时激励更多法律专业人士投身于非诉讼纠纷解决事业,共同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提升,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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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2-24 07:00: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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