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一起因工作会议后突发疾病去世未能认定工伤的案件引发社会关注。据公开报道,某男子在完成工作会议后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,当地人社部门未予认定工伤。家属对此决定不服,拟同时提起行政诉讼和财产保险诉讼,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。
一、案件争议焦点:工作期间发病的工伤认定边界
根据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五条规定,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,视同工伤。本案中,争议核心在于"工作会议后"这一时间节点是否属于"工作时间"的合理延伸。
从司法实践看,对于"工作时间"的认定已逐步从严格意义上的在岗时间,扩展到与工作相关的合理时间段。包括:工作前后的准备与收尾时间、工作间隙的休息时间、受单位安排的外出工作期间等。若该会议是正常工作安排的一部分,且发病与工作强度、压力存在因果关系,则有望纳入工伤保护范围。
二、家属维权路径:行政诉讼与保险诉讼并行
1. 行政诉讼:挑战工伤认定决定
家属拟对人社部门提起行政诉讼,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。诉讼中将重点论证:
2. 财产保险诉讼:寻求商业保险赔付
同时,家属还可依据死者生前投保的意外险、寿险等商业保险合同,向保险公司主张理赔。这类诉讼的关键在于:
三、律师专业建议:证据收集与策略选择
专业劳动法律师建议,此类案件需重点关注:
四、案件启示:完善工伤保障体系
此案再次凸显当前工伤认定标准在应对新型工作模式时的局限性。随着工作形态多样化、工作时间弹性化,相关法律法规亟需进一步明确"工作时间""工作岗位"的认定标准,更好地保障劳动者权益。
同时,用人单位也应加强员工健康管理,合理控制工作强度,为员工购买充足的商业保险,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。
目前,该案已进入法律程序,审理结果将对类似案件的工伤认定产生重要参考价值。家属的维权行动不仅关乎个案正义,也将推动工伤保障制度的完善与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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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1-08 16:29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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